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在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拟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1号A栋一楼101室(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地址为准)。
此外,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分别办理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事宜,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合计897,000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4,969股已授予尚未解锁的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数据,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9,196,96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69,196,966元。综上,现根据以上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改后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1-3楼 邮政编码:528437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1-3楼;邮政编码:528437。 公司增设经营场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1号A栋一楼101室;邮政编码:528459。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20.322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919.6966万元。 |
3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0.322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919.696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次修订内容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