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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47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8,490,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72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2,075,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15,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5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973,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5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15,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5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8、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张伯中先生、股东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此议案关联股东,以上二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008,123股,已全部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7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股东张伯中先生、股东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此议案关联股东,以上二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008,123股,已全部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7,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瞿亚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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