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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5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4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0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马东兵先生、蒋玉林先生、马迎三先生、李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蒋玉林先生、马迎三先生、李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宋永莲女士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经营目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1年3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通过《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张伯雄先生、江琼女士、钱华先生、胡新权先生6人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01 提名张伯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2 提名宋永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3 提名张伯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4 提名江琼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5 提名钱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6 提名胡新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蒋玉林先生、宋世俊先生、甘复兴先生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1 提名蒋玉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02 提名宋世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03 提名甘复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制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13.01张伯中先生薪酬

张伯中先生在任职期间领取董事津贴40万元(税前)/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13.02宋永莲女士薪酬

宋永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不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永莲女士回避表决。

13.03江琼女士薪酬

江琼女士在任职期间不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江琼女士回避表决。

13.04张伯雄先生薪酬

张伯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不领取任何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13.05 钱华先生薪酬

钱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不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06 胡新权先生薪酬

胡新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不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07蒋玉林先生津贴

蒋玉林先生在任职期间领取董事津贴6万元(税前)/年。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玉林先生回避表决。

13.08宋世俊先生津贴

宋世俊先生在任职期间领取董事津贴6万元(税前)/年。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09甘复兴先生津贴

甘复兴先生在任职期间领取董事津贴6万元(税前)/年。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借款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及签署有关文件,并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制度》进行修订,上述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30Z046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30Z046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30Z0465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1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30Z0472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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