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雅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参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编制指南》,公司修订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