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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股份”) 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1-10月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将关联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兴康”)、深圳市智佳能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佳能”)发生总计额度不超过2,27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与参股公司东莞中检新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新能”)不超过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根据公司2020年1-10月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关联方可立克科技的关联交易额度由不超过1,57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1,87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3,570万元。关联董事方

兴先生、肖学礼先生、盛剑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内容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可立克科技采购磁性元器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1800万元1106.12万元
东莞兴康采购五金结构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200万元6.80万元
深圳智佳能采购自动化设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500万元84.23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中检新能销售电池检测设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1000万元0
向关联人子公司租赁房屋可立克科技租赁厂房、宿舍、公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70万元58.1万元

注:本次仅调整了与可立克科技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他关联方的额度不变。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 期及索 引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可立克科技采购磁性元器件1106.12万元1200万元占原材料采购额3.55%-7.82%详见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9-026)
东莞采购6.80万100万元占原材料-93.20%详见2019年4月
兴康五金结构件采购额0.02%25日巨潮资讯网(2019-026)
深圳智佳能采购自动 化设备84.23万元500万元占原材料采购额0.27%-83.15%详见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9-026)
向关联人子公司租赁房屋可立克科技租赁厂房、宿舍、公寓58.1万元60万元占公司房租支出1.69%-3.17%详见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9-02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盛弘必思恩电源产品0万元500万元占销售额0%-100.00%详见2019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2019-026)
中车时代(注)销售储能产品91.5万元200万元占销售额0.14%-54.25%详见2019年6月26日巨潮资讯网(2019-04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19年度,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审批执行,交易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总额,是因为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而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的,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年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截止2020年9月30日,与中车时代的关联交易,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可立克科技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21706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法定代表人:肖铿注册资本:426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经营期限自:2004-03-01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不含印刷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艺华花园)。截至2020年9月30日,可立克科技的总资产为181,582.28万元,净资产为144,477.23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88,797.48万元,净利润19,545.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与可立克科技发起人之一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肖瑾女士为夫妻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公司与可立克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可立克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其他本次未调整的关联方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以及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①各项商品采购、租赁房屋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②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③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④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弘股份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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