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不再担任股东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导
致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方
兴先生不再担任股东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股份权益不再合并计算引起;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盛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赣州盛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欣创业”】为以员工激励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6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8%。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持有盛欣创业4.2159%的财产份额,为盛欣创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盛欣创业实施控制并对其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股东深圳市千百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赣州盛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百盈创业”】为以员工激励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6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8%。方兴先生持有千百盈创业1.2969%的财产份额,为千百盈创业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千百盈创业实施控制并对其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股东盛欣创业、千百盈创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方兴先生不再担任股东盛欣创业、千百盈创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方兴先生与盛欣创业、千百盈创业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本次权益变动前,方兴先生及盛欣创业、千百盈创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方兴 | 26,046,075 | 19.03% |
盛欣创业 | 4,764,285 | 3.48% |
千百盈创业 | 4,764,285 | 3.48% |
合计 | 35,574,645 | 25.99%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兴先生与股东盛欣创业、千百盈创业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方兴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方兴 | 26,046,075 | 19.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盛弘股份总股本为136,850,329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方兴 | 26,046,075 | 19.03% |
2 | 肖学礼 | 14,970,367 | 10.94% |
3 | 盛剑明 | 14,354,803 | 10.49% |
4 | 深圳市盛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64,285 | 3.48% |
5 | 深圳市千百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64,285 | 3.48% |
6 | 刘子嘉 | 1,987,200 | 1.45% |
7 | 黄国斌 | 1,220,000 | 0.89% |
8 | 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瀚信6号证券投资基金 | 1,067,000 | 0.78% |
9 | 冼成瑜 | 1,020,030 | 0.75% |
10 | 魏晓亮 | 1,020,030 | 0.75% |
2020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肖学礼先生、第三大股东盛剑明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本人认可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兴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战略方针等经营管理事项的重大影响,本人认可方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年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增持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除外,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除外);接受委托或征集投票权;联合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谋求或协助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兴之外的其他方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不会参与任何可能影响方兴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获得公司股份的,本人应当按照方兴或盛弘股份的要求予以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兴先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6,046,07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03%,同时,方兴先生作为盛弘股份的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依其股份持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方兴先生。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