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8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许颙良先生、戴小林先生、马朝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