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梅莲)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郑梅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2024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郑梅莲 | 5 | 5 | 0 | 0 | 2 | 0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要求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本人对定期报告中重要财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了深入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后续将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相关工作。
(三)沟通交流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提名董事情况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月1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梅莲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