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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梅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梅莲)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郑梅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2024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郑梅莲55002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要求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本人对定期报告中重要财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了深入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后续将按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相关工作。

(三)沟通交流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提名董事情况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月17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梅莲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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