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张家骝先生计划自此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家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完成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 截止本公告日减持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本公司总股本(%) |
张家骝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09-25 | 42.19 | 6.94 | 0.0381% |
总 计 | - | 42.19 | 6.94 | 0.0381%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家骝 | 合计持有股份 | 208,219 | 0.1143% | 277,619 | 0.152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 | 0.0000% | 69,405 | 0.03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8,214 | 0.1143% | 208,214 | 0.1143%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高管张家骝先生股份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