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副总经理张亚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副总经理张亚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75%)。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亚飞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称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张亚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其中于5月28日取得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50,000股;张亚飞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225,000股调整为337,500股,减持股份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公司总股本比例0.1875%。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期间内张亚飞女士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亚飞女士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张亚飞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亚飞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张亚飞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亚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6、截至本公告日,张亚飞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张亚飞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