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原董事王桂强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柴孝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原董事王桂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6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88%);董事、副总经理柴孝海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625%)。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董事王桂强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柴孝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并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2,550,400股。
王桂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75,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1.85%),其中于5月28日取得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125,000股,王桂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562,500股调整为843,750股,王桂强先生于2019年4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将严格遵守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
柴孝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5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2.22%),其中于5月28日取得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350,000股,柴孝海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由675,000股调整为1,012,5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桂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3,375,000 | 1.85 | 3,375,000 | 1.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75,000 | 1.85 | 3,375,000 | 1.85 | |
柴孝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4,050,000 | 2.22 | 4,050,000 | 2.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2,500 | 0.55 | 1,012,500 | 0.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7,500 | 1.66 | 3,037,500 | 1.66 |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王桂强先生于2019年4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桂强先生将严格遵守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
4、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5、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截至本公告日,王桂强先生和柴孝海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四、备查文件
1、王桂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柴孝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