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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文化: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20-027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8号。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9号。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2019]16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满足公司的核算需求,保持财务政策的稳健性原则,予以变更固定资产有关会计估计,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年折旧率的调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53-102.57—9.7
机器设备5-103-109-19.40
运输工具4-53-1018-24.25
办公设备及其他3-103-109-32.33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50-102.57—10
机器设备5-100-109-20
运输工具4-50-1018-25
办公设备及其他3-100-109-33.33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会计准则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残值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变更预计2019年折旧费用增加3.07万,净利润减少3.07万,所有者权益减少3.07万,总体对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公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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