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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公司的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论证报告详细分析了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平、合理,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沈毅民潘 琰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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