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忠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
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规避由于黄金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根据公司原材料采购涉及黄金需求量,按照开展黄金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量与预计需求总量基本匹配的原则,同意将黄金加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范围之内,该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与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种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