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阿石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2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4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488,143.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511,856.1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 28,254.79 | 10,000.00 | 9,000.00 |
2 |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 24,445.45 | 19,000.00 | 3,000.00 |
3 |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 | 12,115.80 | 9,000.00 | 9,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8,251.19 |
合 计 | 79,816.04 | 53,000.00 | 29,251.19 |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钦秋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