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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9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926,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92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85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兴瑞华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华祥”)。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转让前,兴瑞华祥未持有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完成,受让方兴瑞华祥持有公司股份7,85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受让方需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1年02月07日,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分别与兴瑞华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926,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92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无限售流通股,二者合计无限售流通股7,85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兴瑞华祥。本次转让价格为15.0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17,796,875元。

本次转让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假定交割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锡亮35,172,18422.39%31,245,62119.89%
钱光红25,390,04816.17%21,463,48613.67%
兴瑞华祥007,853,1255.00%

(二)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除2021年01月07日,钱光红先生因操作失误之非主观因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2021年01月0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其他权益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及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情况

张锡亮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钱光红先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

2、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兴瑞华祥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XF80B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华社区新洲五街15号金沙花园5栋106

法定代表人:黄颖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区块链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和销售;经营电子商务。

(二)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张锡亮、钱光红受让方:兴瑞华祥控股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兴瑞华祥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合法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7,853,1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

经双方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5.00元/股。

4、交易总价

张锡亮先生的待售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58,898,445元;钱光红先生的待售股份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58,898,430元。

5、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支付安排为受让方自协议签订后5个交易日内支付1,000 万元转让价款,在取得深交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支付3,700万元转让价款,余款在完成股份过户后双方同意的期限内支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标的股份过户

协议转让各方共同配合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并获得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过户登记手续。

7、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且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双方已及时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

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瑞华祥)》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2月0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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