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潘华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66元/股的价格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64万份股票期权;以
7.33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总股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