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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72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中,有1人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5-10001号),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回购资金总金额为1,442,590.37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2,235,637股变更为302,017,637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2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05.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拟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万股并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30万股并进行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0万股并进行注销。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1.8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实施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就减资事宜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与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30万股并进行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0万股并进行注销。其中,有1人同时参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共计21.80万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2.30万股,占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05.50万股的5.99%;回购注销预留部分9.50万股,占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52.50万股的18.10%。

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前述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为

5.73-0.02-0.019936=5.690064元/股;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为7.33-0.019936=7.310064元/股。

2、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15-10001号),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回购资金总金额为1,442,590.37元。

2021年9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218,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235,637股变更为302,017,63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3,430,006.0037.53%-218,000.00107,640,706.0035.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8,805,631.0062.47%194,376,931.0064.36%
三、总股本302,235,637.00100.00%-218,000.00302,017,637.00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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