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该项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
3、 主持人:董事长景广军先生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1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7、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37,181,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066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59,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33%。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6,821,5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92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359,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33%。
(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81,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安娜律师和王炜玮律师给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