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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争雄)

作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26001

2、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50002000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

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履职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吉争雄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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