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9年11月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林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5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585,900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季歆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