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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杨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杨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于2019年10月9日通过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19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1次,未发生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2019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议案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共审议6项议案,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项,本人就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对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2019年本人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省证监局、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做到事前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事后积极督导落实到位,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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