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