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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0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19-110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设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统一的人员费用支付账户(即公司及航设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7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322,695.6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2,657,304.31元。募集资金款项于2017年11月2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7BJA10017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 投资募集资金 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以后
1航空机载产品产业化项目17,651.967,000.003,000.004,000.00
2航空测试设备产业化项目21,669.433,265.731,600.001,665.73
3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及技术改造项目9,022.515,000.002,200.002,800.00
4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项目8,010.105,000.00600.004,400.00
5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8,352.927,000.001,900.003,200.001,900.00
6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
总计84,706.9247,265.7329,300.0016,065.731,900.00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4日、2019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变更调整,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9年2020年及以后
1航空机载产品产业化项目17,651.967,000.006,959.76
2航空测试设备产业化项目21,669.433,265.733,212.37
3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及技术改造项目9,022.515,000.004,508.97
4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项目8,010.105,000.004,461.79
5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8,352.927,000.004,398.671,900.00
6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总计84,706.9247,265.7323,541.561,900.00

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建设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情况,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等多重因素,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航空机载产品产业化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及技术改造项目”、“航空测试设备产业化项目”和“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项目”,终止后共结余募集资金18,751.19万元,其中11,050.00万元投入到新立募投项目“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民航机载设备研制及维修保障能力扩展建设项目”中,余下7,701.1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终止的募投项目原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销户处理;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总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9年2020年2021年
1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6,750.006,750.003,500.003,250.00
2民航机载设备研制及维修保障能力扩展建设项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0.004,300.002,200.002,100.00
3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2.925,859.748005,059.74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01.197,701.197,701.19
总计27,104.1124,610.937,701.196,500.0010,409.74

三、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募投项目“航空装备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民航机载设备研制及维修保障能力扩展建设项目”以及“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相关人员费用,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费用,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也不符合银行一般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航设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统一的人员费用支付账户(即公司及航设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及航设公司支付募投项目内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与公司及航设公司日常该类费用在同一账户(公司及航设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开户银行账户付款内容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竺支行11001020100056022409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竺支行11001020100053001811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公司及航设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人工费用支付明细账,按月汇总。

3、公司及航设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人工费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募投项目人工费用支付情况明细表》金额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募投项目对应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至公司及航设公司基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资金。

四、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提升管理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航设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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