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受市场竞争激烈及下游需求不振影响,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20.62%,导致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约9.06%。但是公司灵活应对市场、积极开拓新应用场景,使得公司醇醚及醇醚酯类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长约19.08%,市场份额增加。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去年同期处于试生产阶段,2023年2月17日泰兴怡达取得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为泰兴怡达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环氧丙烷和双氧水产品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约194.66%和46.71%。但是由于国内环氧丙烷行情低迷,市场竞争激烈,泰兴怡达环氧丙烷产品因产能利用率偏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偏高,折旧与摊销计提金额较大,报告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净利润-11,581.90万元。
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14亿元,同比增加1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9.19万元,同比减少132.21%。
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 | 2021年末 |
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636,590,130.65 | 2,855,320,515.43 | 2,856,272,115.99 | -7.69% | 2,542,926,999.91 | 2,543,754,44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21,773,457.10 | 1,254,175,204.67 | 1,254,208,643.60 | -2.59% | 1,128,379,095.78 | 1,128,395,804.5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814,118,621.21 | 1,554,301,277.40 | 1,554,301,277.40 | 16.72% | 1,450,414,339.78 | 1,450,414,33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291,867.49 | 109,562,633.01 | 109,579,363.20 | -132.21% | 131,839,245.50 | 131,855,95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13,024.74 | 112,152,215.32 | 113,323,595.81 | -130.63% | 130,674,715.39 | 132,274,00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44,635.61 | 136,968,366.27 | 136,968,366.27 | -78.28% | 266,138,687.96 | 266,138,687.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38 | 0.6751 | 0.6752 | -136.11% | 0.8175 | 0.81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29 | 0.6659 | 0.6660 | -136.47% | 0.8134 | 0.81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 | 9.67% | 9.67% | -12.45% | 13.46% | 13.46% |
(二)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1、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0.2450万股。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0.24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宜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归属
190.3657万股。
公司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归属人数为512人,归属数量为190.3657万股,已于2023年5月4日上市流通。
二、2023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2.18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8、《关于聘任刘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9、《关于聘任李迎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4.03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4.27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8.23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第四届董事会 | 2023.10.25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十六次会议 |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12.05 | 1、《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关于办理2024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6.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部分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议案》 7.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9.01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9.03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9.04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9.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7、《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9.0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9.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9.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
案》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3.14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9.11 |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22 | 1、《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5.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6.0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02、《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6.0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6.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06、《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0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每季度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与外聘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孙银芬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赵静珍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孙涛(独立董事)、卞钱忠(独立董事)、赵静珍(董事)主任委员:孙涛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按照《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包括《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及时跟进法规的修订,不断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且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运营操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提高内控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董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经营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4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董办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