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调整为8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万股调整为78.6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9月20日;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2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8.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8,058.5万股的0.9754%。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5元/股;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