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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临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2916号3号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陈东先生与肖凌云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陈炜先生参加现场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记名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城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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