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的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测,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事前认可意见出具人(签署):
雷恒池 | 熊进光 | 廖义刚 |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