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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近日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照规定终止了与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周百川先生、潘庆明先生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周百川先生、潘庆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国信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周百川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富祥股份、艾艾精工等IPO项目;长安汽车、居然之家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等优先股项目;中信银行、璞泰来等可转债项目;天音控股、北汽蓝谷、居然之家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金融街控股等豁免要约收购项目。潘庆明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百华悦邦IPO;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京能电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项目;贵阳银行优先股项目;居然之家重组上市及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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