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石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希罕先生、独立董事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希罕先生、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均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希罕先生、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持股情况及承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位原定任期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
1、吴希罕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希罕先生直持有公司股票3,70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9%。根据吴希罕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的承诺,其任职期间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将在离职后继续履行如下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吴希罕先生承诺离任后,在原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其股份的变动将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吴希罕先生、YUANMING ZHU(朱远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变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WEIZHENG XU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朱经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朱经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增补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朱经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WEIZHENG XU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2017 年修订)》 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四、相关意见
附: WEIZHENG XU先生、朱经伟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WEIZHENG XU先生简历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吉尔福特医药公司高级科学家;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任MGI制药公司资深科学家;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09年3月至今,任苏州滋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WEIZHENG XU(徐炜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经伟先生简历
朱经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担任南京天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组长;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主任、研发总监、工艺副总裁;2018年11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21年11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经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南京诺维科思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9.25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20%,通过南京法艾可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2.42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02%;朱经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