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ZHENG XU)
各位股东:
在 2019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未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14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尚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在本人上任后,未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度,在本人上任后,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尚未参加过相关委员会会议。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细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9年,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WEIZHENG XU
2020 年 3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