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达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72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曾垒 | 钟桑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2号 | ||
电话 | 0731-22397170 | 0731-22397170 | ||
电子信箱 | leonzenglei@foxmail.com | zhongsang@foxmail.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2,940,147.76 | 309,494,437.48 | 3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0,728,130.41 | 129,403,998.44 | 3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37,418,175.69 | 126,879,169.44 | 8.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877,251.43 | -19,880,464.46 | 381.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17 | 0.3234 | 39.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17 | 0.3234 | 39.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6% | 9.02% | 1.7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09,728,928.86 | 1,679,237,528.87 | 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39,049,851.45 | 1,553,318,829.36 | 5.5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2,8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曾琛 | 境内自然人 | 35.19% | 140,800,000 | 140,800,000 | 质押 | 14,499,800 | ||
钟若农 | 境内自然人 | 30.59% | 122,401,896 | 122,401,896 | ||||
曾继疆 | 境内自然人 | 6.20% | 24,798,104 | 24,798,104 | ||||
天津宏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7% | 8,662,800 | 0 | ||||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0% | 8,399,931 | 0 | ||||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 | 5,600,000 | 0 | ||||
株洲宏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8% | 3,933,000 | 0 | ||||
陈思铭 | 境内自然人 | 0.96% | 3,840,000 | 0 | 质押 | 2,649,900 | ||
林松填 | 境内自然人 | 0.70% | 2,810,200 | 0 | ||||
天津宏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3% | 2,506,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钟若农和曾继疆为夫妻关系,曾琛为其二人之女,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未知是否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94.01万元,同比增长30.19%,实现营业利润20,983.70万元,同比增长37.47%。其中钽电容业务持续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7.14%,非钽电容业务部分产品快速发展,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其中较突出的有电源模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2.10%。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
1、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质量、技术、军工要求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将公司的文化理念贯宣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公司将微电路模块、IF模块生产线、单层陶瓷电容生产线等升级改造并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在深圳、西安等地设立新的研发基地继续推进产业布局。新投入的超级电容项目已经开始生产线试验线的建设,高分子片铝项目正在推进生产线建设及国军标生产线认证工作。
3、公司相关贯标线、宇高线等质量工程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募投项目中,高能钽混合电容器生产线扩展建设项目、新型低ESR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军民电子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也在有计划地推进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详见说明(1)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于2019年6月30日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利润表中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详见说明(2) |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收益”之后。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现金流量表中将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 | 影响情况 |
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 调整前期初数(合并) | 调整后期初数(合并)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65,891.68 | |
未分配利润 | 423,886,935.48 | 未分配利润 | 431,952,827.16 | |
调整前期初数(母公司) | 调整后期初数(母公司)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65,891.68 | |
未分配利润 | 451,840,614.96 | 未分配利润 | 459,906,506.64 |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调整事项 | 影响情况 |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 调整前期初数(合并) | 调整后期初数(合并)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781,367,447.54 | 应收票据 | 379,367,446.40 | |
应收账款 | 402,000,001.14 | |||
调整前期初数(母公司) | 调整后期初数(母公司)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765,420,790.39 | 应收票据 | 372,959,617.42 | |
应收账款 | 392,461,172.97 | |||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 调整前期初数(合并) | 调整后期初数(合并)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1,904,210.66 | 应付票据 | 0.00 | |
应付账款 | 31,904,210.66 | |||
调整前期初数(母公司) | 调整后期初数(母公司)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8,286,062.28 | |||
应付票据 | 0.00 | |||
应付账款 | 28,286,062.28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波而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6月27日,宏达电子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波而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22%,深圳波而特于2019年6月30日起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合并深圳波而特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