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及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5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143名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述核查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外,其他
核查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买卖股票时间 | 买卖方向 | 合计变更 股数(股) |
1 | 何超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2-27 | 卖出 | 3,072 |
2 | 肖国荣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2-24至2020-03-12 | 卖出 | 41,000 |
3 | 罗建国 | 中层管理人员 | 2019-12-05至2020-02-06 | 卖出 | 184,678 |
买入 | 20,000 | ||||
4 | 谭立球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3-02至2020-03-10 | 卖出 | 95,000 |
5 | 苏黎虹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3-06至2020-03-13 | 卖出 | 389,693 |
买入 | 246,680 | ||||
6 | 陈恩 | 中层管理人员 | 2019-11-14至2020-02-21 | 卖出 | 3,500 |
买入 | 800 | ||||
7 | 李典斌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2-18至2020-03-12 | 卖出 | 60,269 |
买入 | 6,000 | ||||
8 | 禹勇平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0-01-10至2020-03-13 | 卖出 | 55,250 |
9 | 景峰 | 中层管理人员 | 2019-11-06至2020-03-03 | 卖出 | 400 |
买入 | 200 | ||||
10 | 陈安定 | 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 2020-01-03至2020-04-10 | 卖出 | 1,396,765 |
买入 | 849,816 | ||||
11 | 杨鑫 | 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 2020-04-29 | 买入 | 200 |
12 | 陈小姣 | 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 2020-04-10至2020-04-22 | 卖出 | 2,100 |
买入 | 2,100 |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综上,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