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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暨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信息”)于2020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
费耀平2,000,0001.25%
李杰2,000,0001.25%
李建华1,800,0001.13%
刘星沙1,800,0001.13%
刘应龙1,100,0000.69%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减持股份比例均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且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费耀平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9日14.121,879,3001.18%
李杰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9日14.121,852,0001.16%
李建华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9日14.121,665,2001.04%
刘星沙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9日14.121,576,0000.99%
刘应龙大宗交易2020年12月29日14.12998,2000.63%
合计7,970,7005.00%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费耀平合计持有股份13,909,2048.73%12,029,9047.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77,3012.18%1,598,001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0,431,9036.54%10,431,9036.54%
李杰合计持有股份13,706,9868.60%11,854,9867.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26,7472.15%1,574,747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10,280,2396.45%10,280,2396.45%
李建华合计持有股份12,324,1777.73%10,658,9776.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81,0441.93%1,415,8440.89%
有限售条件股份9,243,1335.80%9,243,1335.80%
刘星沙合计持有股份11,664,3777.32%10,088,3776.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16,0941.83%1,340,094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8,748,2835.49%8,748,2835.49%

刘应龙

刘应龙合计持有股份7,387,3454.63%6,389,1454.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6,8361.16%848,636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5,540,5093.48%5,540,5093.48%

注:本公告中出现的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就股份限售事项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费耀平先生、李杰先生、李建华先生、刘应龙先生、刘星沙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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