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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4万份进行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进行注销。

2020考核年度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公司1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1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计算后上述24名激励对象共计2.4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共计注销6.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98人,股票期权授予总数量调整为214.6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14.6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14名激励对象和10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分别为“良好”、“合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以上26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注销上述不符合激

励条件和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4名激励对象和10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分别为“良好”、“合格”,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以上26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4万份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应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解除限售/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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