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花香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东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东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四)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