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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4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人,对应本次所需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的0.8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公司6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况

1、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2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229.7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8.62元/份;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9.8万股,授予价格为

14.31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217,391股增加至89,215,391股。

7、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7,2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该议案于2019年9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办理。

9、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及限售期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满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40%。

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2月15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9.66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6.66%,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激励对象情况如下: (1)5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为80分及之上,当期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 (2)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上80分以下,当期满足70%比例的解除限售条件;另30%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4)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05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为0.84%。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89,21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19年7月15日,公司完成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由2,297,000份调整为3,215,800份,行权价格由28.62元/份调整为20.37元/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98,000股调整为2,797,200股,授予价格由14.31元/股调整为10.15元/股。

2、2019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7,200份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0股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89人调整为85人,授予数量由3,215,800份调整为3,148,600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由68人调整为66人,授予数量由2,797,200股调整为2,762,200股。该议案于2019年9月2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办理。

3、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2020年6月29日,公司完成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7元/份调整为

20.27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15元/股调整为10.05元/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2名。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的比例为0.8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在考核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时,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本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分以上80分以下,当期满足70%比例的解除限售条件,另30%比例共计10,9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本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当期共计39,2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53,640股。

2、激励对象中张淑香、唐棠、朱栋栋、游俊志、梁媛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刘军、周长明基于公司分工调整及对其未来工作安排的原因已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上述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按照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以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张淑香副董事长840,000336,00040.00%210,000
唐棠董事、国际业务部总监280,000112,00040.00%70,000
朱栋栋研发总监210,00084,00040.00%52,500
游俊志供应链总监168,00067,20040.00%42,000
梁媛董事会秘书28,00011,20040.00%7,000
小计1,526,000610,40040.00%381,5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7人)1,135,400443,24039.04%407,540
小计1,135,400443,24039.04%407,540
合计(62人)2,661,4001,053,64039.59%789,040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2,642,16734.15%-789,04041,853,12733.52%
其中:高管锁定股00%264,600264,6000.21%
股权激励限售股2,762,2002.21%-1,053,6401,708,5601.37%
首发前限售股39,879,96731.94%039,879,96731.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2,224,38065.85%789,04083,013,42066.48%
总股本124,866,547100.00%0124,866,547100.00%

注:1、上表所述股权激励限售股中包含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尚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2,920股,公司将择机审议并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2、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及行权/授予价格调整的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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