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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股东推荐,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7名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提名程序、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孔涛先生、林映雪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常军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新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通过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孔涛先生自2017年3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孔涛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周东先生:

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计;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售经理;2001年6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25,62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948,000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2007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年至2015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2017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

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黎所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任中国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年11月至1996年4月,就读于京都大学经济学研究院;1996年4月至2021年7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年3月至2021年7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5310)董事;1997年7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年8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詹国彬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廖长春先生:

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6年2月,任职于衡阳建湘柴油机厂,历任厂组织部干事、质安处副处长、装配分厂厂长;1996年3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维多利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旗下维多利亚深圳塑胶厂及维多利亚海丰轻工有限公司;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奥特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咨询师、咨询部经理;2003年6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深圳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历任国建注册QME、EMS、OMS高级审核员、审核部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冠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及稽查总监、监事会主席。

廖长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廖长春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2,173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1217%。除此之外,廖长春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廖长春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孔涛先生:

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9月至1995年4月任职于香港富荣(惠阳)钟表厂有限公司,担任副厂长;1995年6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中国三九进出口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深圳浪涛洁具维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9年4月任职深圳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并购部部长;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职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担任助理院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欧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阳光大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职于深圳阳光大道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华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孔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孔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孔涛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孔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军锋先生:

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西安电

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就读于香港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5年07月,先后任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起先后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常军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常军锋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常军锋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映雪女士:

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本科。2000年6月至2009年2月先后入职汕尾万盛针织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至3月至2014年6月先后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彩虹奥特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2017年4月起,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年3月起,任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映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林映雪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映雪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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