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西菱动力”)于2020年9月14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晓林先生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作出如下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因本次发行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2、前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分红、配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4、本人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