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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联)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新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在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规定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汤新联514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关于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4、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间,本人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五、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 8日至 10 日,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实地查看了公司的生产设施,主要对公司全球化布局、全流程调研,并对公司发展提出了问题和建议。此外,本人定期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管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八、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综述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4 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情况、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 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时,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特此报告,谢谢!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联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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