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减持
公司股票的确认及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82号)的相关要求,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伟忠先生出具了《关于不减持科顺股份股票的确认及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减持科顺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科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登记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不减持所持科顺股份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人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科顺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