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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田利华女士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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