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18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津贴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2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津贴
2018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有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享有董事职务津贴。
董事参加公司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2018 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
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享有监事职
务津贴。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薪(万元)
1 赵德旭 监事会主席 -
2 张奕 监事 -
3 朱琦 监事 16.15
监事参加公司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薪(万元)
1 袁肖琴 总裁 108.00
2 蔡文辉 副总裁 867.27
3 宋俊和 副总裁 105.00
4 陈聪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08.91
5 王德华 财务总监 101.64
注:2018 年 5 月 18 日起,陈聪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处于平稳发展状态,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较2017年
度薪酬无较大变化。若有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后可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和监事薪酬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2、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
考评结果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