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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应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
中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17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履历及专业背景如下:
    余应敏,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
学会计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拥有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智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运空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16 年 11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主任委员,目前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并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
    对于提交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
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或独立意见。
2017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专门委员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反对或弃
       会议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权议案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
                           6                 6                  否
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出
                           4                 4                  否
席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否
会议出席情况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
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并
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
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1、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17 年度薪酬与津贴>的议案》和《关于<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3)《关于审查 2016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6)《关于确认最近三年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 《关于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下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
     (1)《关于调整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保护
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取得成效。通过管理层和全体职工的努力,公司稳健经营。作
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作用,为公司
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8 年,我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
忠实的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建设、现金分
红政策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事项,并不断加强学习,
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独立职能积极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科学决策贡献力量,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应敏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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