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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5,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 元(含税)
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股利 123,176,000 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652,010,94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18 年度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税前),未在公司担任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有董事职务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有津贴,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由基本
年薪和绩效工资构成,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是在考
量了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的,绩效薪酬则有助于充分调动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相关议案,并
同意将董事薪酬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查 2017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2017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有津贴,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有董事职务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
本年薪+绩效工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审查 2017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相关
议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预计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
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孔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西孔雀仍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孔雀在获得上述增资后,用于募投项目“华宝鹰潭食
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拉萨华宝”)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拉萨华宝仍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拉萨华宝在获得上述增资后,用于募投项目“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6,000 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93.69 万元及自有资金
206.31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孔雀”)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宝孔雀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宝孔雀在获得上述
增资后,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募投项目“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自有资金部分用于华宝孔雀的日常生产经
营。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孔雀、拉萨华
宝和华宝孔雀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和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上述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强业务发展能力,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符启林
     章焰生
     余应敏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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