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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3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或“本公司”)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1,560,837.3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1,560,837.3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580,281,281.54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37,870,185.46元。其中于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68,151,467.00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方式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
活期存款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8110201012100838439290,750,475.15活期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6102121269,690,238.87活期
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13881389978540,434,600.68活期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15800042910003017327,206,924.23活期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3201007880190000040569,228.07活期
活期存款余额小计368,151,467.00
现金管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8110201022300955293400,000,000.00六个月定期存款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8110201024600913758500,000,000.00六个月定期存款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706334551100,000,000.00六个月定期存款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7065889065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100,000,000.00理财产品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余额小计1,25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1,618,151,467.00

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

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等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公司应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8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8.00亿元。于2018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50亿元。

2018年度,在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期限为六个月,于2018年12月31日,其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18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存放“利利多对公结构性存款”,该项结构性存款期限为六个月,于2018年12月31日,其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存放六个月定期存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存放三个月定期存款累计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1,026.55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的两笔六个月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和人民币50,000.00万元,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的六个月及三个月定期存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和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231,184.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73,156.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73,15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103,459.27103,459.277,288.287,288.287.04%2021年3月1日不适用不适用
2、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47,051.3947,051.39971.02971.022.06%2020年3月1日不适用不适用
3、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15,793.6915,793.6916.9116.910.11%2020年8月1日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64,879.8764,879.8764,879.8764,879.8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1,184.21231,184.2173,156.0873,156.08
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
合计231,184.21231,184.2173,156.0873,156.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间接获得综合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由于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进展不及预期,并由此导致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至2019年2月才初步完成相关生产过渡,因而致使“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延后开工,由于该项目需将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原有厂房改造成食品用香精及食品研发技术中心,改造因前述生产过渡延期而推迟。“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因拉萨地区高原气候、施工时间短,导致项目进度较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6.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4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76.05万元,待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人民币4,081.35万元(不含发行费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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