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津贴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符启林
章焰生
余应敏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