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9,883.8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7,081,631.14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人民币27,775,420.30元,累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20,460,165.65元。考虑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于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65,220,653.37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15,220,653.37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方式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活期存款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12100838439 | 455,777,633.24 | 活期 | |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 | 610212126 | 117,551,825.01 | 活期 | ||
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 | 138813899785 | 36,165,398.08 | 活期 | ||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0158000429100030173 | 4,736,895.05 | 活期 | ||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 | 32010078801900000405 | 100,988,901.99 | 活期 | ||
活期存款余额小计 | 715,220,653.37 | |||||
现金管理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23001192172 | 200,000,000.00 |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22901151641 | 30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23601198427 | 300,000,000.00 |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
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 | 707162064 | 50,000,000.00 |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
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拉萨夺底路支行 | 无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现金管理余额小计 | 95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1,665,220,653.37 |
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亦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2019年3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关于以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将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年。上述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可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0年3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关于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将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可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于2020年6月30日,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50亿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为8.50亿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00亿元。本报告期公司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人民币元) | 起止时间 | 是否到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六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2019.07.11-2020.01.10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利利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19.11.27-2020.02.27 | 是 |
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 | 2019.12.11-2020.03.11 | 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六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400,000,000 | 2019.12.26-2020.06.26 | 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六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2019.10.31-2020.04.30 | 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 | 2019.10.11-2020.04.11 | 是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00 | 2019.07.23-2020.07.22 | 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六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2020.01.13-2020.07.13 | 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2020.4.30-2021.4.30 | 否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 | 2020.4.13-2021.4.13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汽车城支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59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19.11.08-2020.05.08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0.03.28-2020.06.29 | 是 |
中国银行拉萨市夺底路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0.04.13-2020.07.13 | 否 |
已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实际收益合计 | 26,411,264.84 | |||
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 | 950,000,000.0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231,184.2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4.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708.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03,459.27 | 103,459.27 | 253.80 | 10,038.29 | 9.70%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 否 | 47,051.39 | 47,051.39 | 1.11 | 1,772.95 | 3.77%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15,793.69 | 15,793.69 | 0.08 | 17.05 | 0.11%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4,879.87 | 64,879.87 | - | 64,879.8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184.21 | 231,184.21 | 254.99 | 76,708.16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超募资金 | |||||||||
合计 | 231,184.21 | 231,184.21 | 254.99 | 76,708.1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间接获得综合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环境变化因素以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事项。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公告日,项目可行性尚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6.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4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8年度,本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76.05万元,待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