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798,650.8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385,101.78元;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共计人民币28,684,787.38元,累计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收益共计人民币233,871,925.79元。加上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用于现金管理收到的收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76,328,942.87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56,328,942.87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42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12100838439 | 72,203,942.17 |
2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 632993011 | 161,529,623.14 |
3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15066030074199 | 3,535,800.49 |
4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15006630074111【注】 | 3,846.72 |
5 |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0158000429100030173 | 3,338.93 |
6 | 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萨分行 | 32010078801900000405 | 19,052,391.42 |
7 | 现金管理余额 | - | 1,4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1,676,328,942.87 |
注: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15006630074111账号为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3,846.72元为银行结息。2018年3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亦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华宝孔雀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夺底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日,为配合“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23日,原“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对应的拉萨华宝食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原“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对应的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原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8月2日和10月9日,公司先后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审批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不超过5亿元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20亿元,均为结构性存款。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人民币元) | 起止时间 | 是否 到期 |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 | 2021/10/13-2022/04/11 | 是 |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 | 2022/03/25-2022/06/23 | 是 |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2/03/30-2022/06/28 | 是 |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 | 2022/06/17-2022/09/15 | 否 |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 | 2022/06/28-2022/09/27 | 否 |
平安银行西丽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2/06/30-2022/09/28 | 否 |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 | 2021/11/05-2022/02/07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 | 2021/11/09-2022/01/04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40,000,000 | 2021/12/30-2022/04/01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660,000,000 | 2022/01/12-2022/03/23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40,000,000 | 2022/01/14-2022/04/02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20,000,000 | 2022/03/25-2022/06/28 | 是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2/04/02-2022/07/04 | 否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 | 2022/05/10-2022/08/10 | 否 |
兴业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20,000,000 | 2022/06/30-2022/09/30 | 否 |
中信银行静安支行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 | 2022/06/17-2022/09/16 | 否 |
已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实际收益合计(人民币元) | 21,633,223.96 | |||
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合计(人民币元) | 1,420,000,000.0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调整“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
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影响等外部环境变化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2022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下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剩余未投资金额 | 调整后分年度投资计划 |
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87,636.83 | 第一年(2021年度): 5,732.48(已完成) 第二年(2022年度):10,167.51 第三年(2023年度):20,000.00 第四年(2024年度):30,000.00 第五年(2025年度):27,469.32 |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44,829.13 | 第一年(2021年度):168.29(已完成) 第二年(2022年度):6,000.00 第三年(2023年度):18,000.00 第四年(2024年度):9,000.00 第五年(2025年度):11,829.13 |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5,646.58 | 第一年(2021年度):353.42(已完成) 第二年(2022年度):2,000.00 第三年(2023年度):1,200.00 第四年(2024年度):2,446.58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并已于2018年完成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231,184.2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9.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845.0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38.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1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03,459.27 | 103,459.27 | 3,285.50 | 19,107.93 | 18.4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否 | - | 44,997.42 | 45.03 | 213.31 | 0.4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 否 | - | 6,000.00 | 449.34 | 802.76 | 13.38%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 是 | 47,051.39 | 1,917.54 | - | 1,917.54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5、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 是 | 15,793.69 | 17.09 | - | 17.09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4,879.87 | 64,879.87 | - | 64,879.87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184.21 | 221,271.19 | 3,779.87 | 86,938.51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超募资金 | |||||||||
合计 | 231,184.21 | 221,271.19【注】 | 3,779.87 | 86,938.5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间接获得综合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鹰潭项目”)建设进度慢于预期,主要原因包括:①疫情防控严格,项目建设者进场时间晚;②2021年项目所在地江西鹰潭雨水较多,施工期较预计短;③2021年建材大幅涨价,与项目承包方协商更新工程造价。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所需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研发用地,该过程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土地性质变更及备案、环评等批复,审批过程耗时远超出原有预期。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转型项目”)是通过数字化改造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应用前台、能力中台、基础后台三个部分,以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升运营效率。该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需开发大量软件系统模块,周期较长。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通过兼并收购取得的子公司亦需纳入管理体系,各子公司业务范围和生产工艺存在多样性。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同时考虑疫情影响,公司调整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等。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 经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 |
式调整情况 | 会审议通过,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研究内容从食品用香精和食品技术研发,调整为食品用香精、烟用香精、新型烟草材料等研究;项目建设方式由在原有上海华宝孔雀香精有限公司厂房基础上改造,调整为在原地址重建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4,997.42万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1年4月10日刊登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6.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4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8年度,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76.05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2年4月1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将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及其现金管理收益172.50万元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及时与保荐机构以及监管银行沟通,因上海疫情封控影响,当日无法临柜办理转回,次日将本金及收益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全部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措施:1、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组织公司财务部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2、公司请外部中介机构对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3、在后续相关环节的操作中要求至少经过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交叉复核,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除前述已纠正的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 |
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公司初始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31,184.21万元,调整后所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2、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 | 44,997.42 | 45.03 | 213.31 | 0.4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 新建项目 | 6,000.00 | 449.34 | 802.76 | 13.38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已终止 | 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 | 不适用 | - | 1,917.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0,997.42 | 494.37 | 2,933.62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 |
*注:1、“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终止“华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调整“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为“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调整“华宝鹰潭食品用香精及食品配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计划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