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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博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越博动
力”)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2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23.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816.42 万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703.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2,113.35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致同验证[2018]第 320ZA000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建设周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总投资
                                                    资金         期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新能源汽车动力                        46,615.42    30,000.00    2年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系统研发及部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
生产基地项目                          20,192.73    12,113.35   2.5 年
                 研发中心
                 合   计              66,808.15    42,113.35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增加的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
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
供财务资助;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
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不超过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1
亿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435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预期一年测算)。
    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
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提供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
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
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
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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